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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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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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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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文清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上强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6日在京召开。
谱写基层善治新篇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苏谱写基层善治新篇章
六十载栉风沐雨,“枫桥经验”穿越时空焕发新活力。11月6日,我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苏州市吴江区委政法委、淮安市淮阴区司法局以及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枫桥经验"新实践 | 江苏:力争矛盾纠纷在基层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江苏各地通过完善“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全程服务、信访兜底”解纷机制,健全“调解+公证”“行政复议+调解”“行政裁决+调解”等组团式化解模式,提高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
中央政法委评选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江苏这4家入选!
11月7日,交汇点记者从江苏省委政法委获悉,江苏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苏州市吴江区委政法委、淮安市淮阴区司法局以及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光荣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名单。
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靓丽篇章
“枫桥经验”是土生土长的中国智慧、东方经验,更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从基层视角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以和为贵,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先、消除在心。
“枫桥式工作法”在江苏|南京市仙林街道:“三定三查三责”机制让矛盾纠纷“不上行 不外溢”
近年来,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通过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用心用情用力把一件件最难解决的事办好、把一个个最难化解的矛盾纠纷化解好,连续14年做到矛盾纠纷“不上行、不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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