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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考场纪律守则
发布者:jxjyxy发布时间:2024-09-18浏览次数:16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照预先排好的座位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作为旷考处理。

二、考生应穿着正式,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类衣裙等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数码手表、闹钟等电子产品以及手机、手表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考生的书包、书籍等物品一律在考前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桌面及座位不得垫放任何有字迹的物品。

四、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将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备查,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因特殊原因,暂无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由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并粘贴考生本人照片,经教务办签字盖章证实,持此说明,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生必须在考卷和答题纸(卡)上指定的地方准确填写自己的学号、姓名、班级等信息。

六、考生应在考试规定的地方填涂或答题,其他地方不得作任何标记。考试开始后30分钟以内,考生不得交卷。

七、考场内须保持肃静,不准喧哗。考生应独立完成答卷。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不准偷看、交谈、互对答案或交换答卷、传递、夹带、抄袭他人答案或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考生提问应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只可提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不得要求教师解释题意。在考试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开考场者,须经监考人员许可,并由监考人员陪同往返考场。

八、考生须按时交卷,不得拖延。逾时不交卷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九、考生交卷后须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谈话,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影响正常考试。考生不准带走试卷、答题纸。

十、如发现有违反考场规则的任何举动,监考人员立即令其停止考试,该门课程以“0”分计算,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对证据确凿的作弊行为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