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江苏省基层卫生人才培训质控中心设立在南京医科大学全科医学院。该中心的建立将围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以落实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为重点,对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需求,协调管理各基层特色科室省级孵化中心等相关培训基地,做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的过程管理、绩效考核、质量控制等工作,持续为全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奉献南医力量。
11月27日至30日,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圆满结束。本次培训班旨在进一步强化“三支队伍”建设,推动“舒心就医工程”高质量发展,由区卫健局联合我院共同举办。余杭区近50名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训。本次培训聚焦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围绕建设高水平区级医院、学科建设、精细化管理、党建和文化建设安排课程,并组织主题讨论、现场教学。学员展现出...
11月28日,由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举办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继续教育领域典型案例宣传推介会在北京成功举行,会议邀请包括我校在内的全国10所院校在学历教育领域进行经验交流。会上我校以“‘一站式’继续教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实践”为题做典型发言,分享了我校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办学全链条、全过程管理体系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继续教育处、教育考试院领导,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多...
11月18日上午,江苏省教育厅主办、我校承办的2024年江苏中职国培项目“医养照护类:社会心理服务、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老年康体指导”在江宁校区开班,来自全省中职院校的22名教师学员将参加为期28天(四期)的课程培训。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王海、护理学院副院长嵇艳出席了开班仪式。开班仪式上,王海院长致欢迎辞,向参训学员介绍该项目的意义,勉励参训学员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学以致用,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
11月4日-6日,2024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在我校进行。我校作为全省14家评卷点之一,本次共承担本校28门课程,中国药科大学6门课程,共计近两万份的评卷任务。4日下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处长杨从意一行莅临我校巡查评卷工作并对我校自考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王宇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本次评卷为我省首次采用主观试题双评模式,评卷前我院组织参评教师进行了专题培训,传达了省考试院对于双...
申请对象:2023年12月、2024年6月毕业的考生。一、申请程序1.首先务必加入QQ群:204064865,加群时备注:专业+姓名。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及学位授予相关信息在本公告中已详尽列出,请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学位,具体申请材料如下:①学士学位申请表(从QQ群文件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份、照片直接打印在上面);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毕业生登记表彩色复印件一份;④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彩色复印件一份;⑤以四、六级英语成绩为外...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校外教学点:根据《关于举办2024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关于推荐参加2024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继续教育组)的通知》要求,经各教学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学院审定,评选出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优秀奖项8项和组织奖1项。现将比赛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对评审...
各校外教学点:现决定于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举行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英语考试,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9月30日二、报名对象2024、2023、2022、2021级专升本在校生或已毕业但未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者。三、报名方式通过“智慧学习云平台”网上报名。四、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如发现个人信息(个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当前所在教学点信息)有误或需要其他技术支持,请...
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目前,学校设有19个学院,现有中国工程院、科学院院士7人(含工作站),美国国家医学院外籍院士1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3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00余人次。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学校学位授权点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
各相关院系:根据学院教学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定于九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年级、各专业的补考于2023年9月21日开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安排见附件)。2.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有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均可参加本次补考。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缺考者、考试违纪、作弊和旷考的同学不得参加本次补考。3.请各有关学系(教研室)做好命题工作,题型、题量、试题难度与期末考试相同。根据补考学...